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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playbacker常提及的「服務」這個詞,我自己有一些存疑。

 

◎ 所謂的「服務」是指誰對誰呢?

◎ 你如何認定或知道別人「需要」我們為他們「服務」呢?

◎ 在說「服務」的時候,心裡是怎麼看待我們與觀眾之間的權力關係的呢?

 

記得之前跟庭芳、宗緯、繡月、家欣在海安路喝飲料,那天大家七嘴八舌分享了許多精彩的想法,後來討論到一件事(記得應該是宗緯給大家的當頭棒喝),就是我們應該對「服務」這個詞有更多自我提醒。

 

如果總是很熱情地說我們要來「服務」觀眾,會不會有時其實是自己一廂情願來滿足自己對playback的熱愛,所以興沖沖地想把這個有趣的劇種推銷給對方?別人不一定需要呀


如果總是很熱情地說我們來「服務」彼此,我也會覺得彆扭,我覺得我們只是透過playback在跟彼此互動,playback是眾多互動方式的選擇之一,並非「必要」、也非「唯一」,若「服務」一詞太常出現在playback的團練或演出現場,我自己會覺得這個詞某程度也許侷限或暗示了某種微妙的互動框架?(對等v.s.非對等、有能力v.s.無能力….)

 

我覺得說穿了,playback就是透過故事心情的自願分享,轉由劇場這個媒介去呈現,進行更多不同的看見與交流。站在台上的人必然是對playback這件事有一定程度的認同,才會願意勇敢地站在上面,並希望台下能接收到它帶來的某些轉現。

 

playback場上,所有的分享跟演出「基本上」是自願的、你情我願,我自己覺得不需要去強調我們是來「服務」的(不論是對觀眾表示、或在心裡這樣認為)。如果過於熱情地打著「讓我們來服務你們」的態度,那麼那些還沒準備好、並不習慣公開分享個人故事的人,會不會反而覺得,現在我無法說故事來讓你們服務,好像很不好意思?

 

就像我一位在安南區小學服務的資深教師朋友分享的(也聽過山區原住民小校的類似分享),全國各地太多大專院校的學生很想為偏僻地區的小學生「服務」,所以每逢寒暑假就向學校提出營隊活動、要來待一兩個星期帶小朋友做活動,立意真的很良善溫暖,但因想來的團體實在太多(申請遞案要排隊),學校面對各方青年人的「服務」善意與熱忱又不忍拒絕,所以有時反而會造成小朋友很累,因為一整個假期都在參加不同的大哥哥大姐姐帶活動,沒有太多自己的時間....

 

當「供給」與「需求」兩端,在適當的時機搭起線時,提供「服務」的正當性無庸置疑,但如果不是呢?


如果可以放下關於「服務」的過多自我期許,將熱情轉化成一場自然由衷的「分享」態度,也就是:

我們今天來這演出,是想跟大家「分享」透過playback來互動的這件事,會不會對觀眾與對演員雙方,都比較會是一種自在、親切、對等的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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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