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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覺得世界上很多事就像謎一樣,可能看得一清二楚,卻束手無策, 更不知所為何來—不管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或是發生在整個社會、世界的事。

所以覺得無力、或無奈、或憤憤、或失望,為什麼不如預期呢?為什麼不受控制呢?為什麼沒有道理呢?為什麼?

然後忍不住三不五時貶低自己一下、嘲弄自己或別人一下、甚至無法直視自己。總是有那麼一段殘忍的低潮。

然後潮會再次漲起,讓我有機會站在潮浪較高處,看見了不同的景象,重新明白很多永遠不可能明白的事。總是有那麼一段的戲劇性高潮。

我可能是天生比較樂觀的人,幾乎已經直覺地去掌握事情的光亮,但我並沒有忘記事情都有黑暗的一面,光與暗是同時存在,所以我也不時被黑暗吞沒,沈潛無聲。

那就是為什麼我很珍惜看得見光亮的時光,我更珍惜學習接受在各種明亮度當中的我,每種亮度都在教我一種功課,也在鍛鍊我的皮膚有能力接受各種強度的照射。

因為有黑暗,星星才這麼的亮。」是吧,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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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