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昨天去帶劇場課,幾位夥伴臨時請假,只有4個人來,於是我們坐著聊天。

本來在聊社會事件,後來不知為何聊到我的婚姻大事。 

(她們都是人妻人母)

U 妳現在30初頭要趕快加把勁,否則過了35歲,可以介紹的對象就變很少

 幾位朋友在30初頭時就是因為錯過機緣(詳述過程)現在仍然小姑獨處

(我說我都有遇到不錯對象,可惜因種種因素而無緣)

S(頻頻提問):妳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妳都遇到這種屬性的人?  (「這種屬性」?)

之後她們又提:不能一心只想著找標準很高的人、不要只想找心靈伴侶,只能找生活伴侶、愈晚找就只能找「那種」離婚的、有機會就要去認識不同對象、年紀愈大還沒結婚,通常都是「有問題的」....等。

我在四位已婚女性的包圍下,接收各種勸告及提醒。

這些談話內容給我很多感受,但我幾乎都輕輕帶著微笑,絕不是因為開心,而是因為這跟前陣子在公衛培訓「菸害防治」課程裡,進行「角色扮演—吸菸勞工」時的不舒服,竟是一模一樣呀,怎麼有種無奈(苦)

後來我跟她們表示,她們這種話語會帶給人壓力,雖然現在的我有能力「選擇」盡量不被影響,但我必須讓她們知道,出自善意的動機,如果老是藉由提醒、拿實例告誡、質疑的話語來表達,其實只會造成反效果。

站在符合主流價值位置的人(已婚有孩子/不吸菸),背後有廣大的主流價值觀(女大當嫁/抽菸是不好的行為) 支持他們,面對不在主流位置上的人(適婚年齡未婚者/吸菸者),似乎有滿腹理直氣壯的理由,向對方的身份(未婚)或行為(抽菸)盡情表示意見、提醒、告誡、軟性的威脅。只需端出一盤盤曉以大義的資訊+人生道理,就能把「跟他們不一樣」的我們壓得挫敗無比。

為了表達自己的選擇歷程或原因(為何還未婚/為何抽菸),常必須靠著揭露自己的生命經歷,以期「說服」對方;但詭異的是,很多主觀的感受或意念、神祕的生命際遇安排,並無法輕易說清楚。所以我們一下子可能說不清楚自己為何還沒遇到對的人、為何錯過有好感的對象、為何在那時的低潮下抽起了第一支煙…,光是這些經歷的情緒轉折,就可以寫成一本小說了,如何在短短的交談中「交待」明白?

所以,愈是說不清楚、愈是描述到身為「人」必然的黑暗或脆弱原因,就愈顯得「不夠理性」,可能有更多被認定或下結論的理由—妳就是不知道妳要什麼才遇不到對的人、你就是太軟弱才會選擇用菸逃避…。

我明明真心期待進入家庭,話中的這些提醒卻讓我覺得是因為我不夠有心、不夠積極,才有現在的「下場」。當有人傾向「對別人的行為加以歸因」,且以性格歸因、內在制控觀等角度出發,這會讓我覺得受到某程度的壓迫。 

主流位置者不須解釋自己的人生就能對別人的人生給予看似「有正當性」的評論,後者卻必須傾向透過解釋自己的人生細節來說明或辯護,這種對話的基礎點並不在同一平面上。

就算對方是出自真實的「善意」,但因主流形塑出的某種「正當」形象如此強大,以致常常只記得規勸對方趕快變成「像我們」的「正常人」,而沒有去「同理」這個人本身的存在及形塑脈絡—無論是個人特質、或獨特的生命處境。

這場跟社區夥伴交談所竄流出的受壓迫感,雖然目前的我有能量「選擇」不全盤接受,但實際上我的肉身、感官、意識,都近身接收到她們的價值觀及關注,壓力是真的存在,很難完全不受影響。

心情雖然複雜,但值得開心的是,自己在這場交談裡雖然有些情緒,但腦中一直很清楚意識到這是珍貴的時刻,因為我們正在經歷不同意見的互相撞擊。她們分享她們相信的事,我也積極如實分享我的,我試著用她們可以理解的方式講了很多,而不是默默聆聽、或背過身拒絕溝通,這場交談基本上有雙向的流轉。雖然我們的立場不會馬上因此有什麼改變,但我清楚有些縫隙被打開了一點點 — 關於「尊重」。

而今天看到朋友傳來這場演講 Fighting with non-violence(非暴力抗爭)”,裡頭有一段:

“In order to develop a dialogue for change, we have to deal with our anger. It’s okay to be angry with the thing,but it’s hopeless to be angry with the people. They are human beings just like us, and they’re doing what they think is best, and that’s the basis on which we have to talk with them.”

看後非常感動,她分享的正是我在上述這場跟社區夥伴交談時,在氣憤中經歷的收穫—讓我生氣的,其實就是我們不一樣的地方,也就是我們可以開始好好對話的起點。

以我這種情緒鮮明的直性子來說,未來還有很多功課要做,我會謹記在心,好好努力,同時也為自己保留彈性跟空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林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