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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

 

小吉是我的貓,她活了十七年。

 

在她死的那天晚上,我剛到北京。正在開會,準備第二天一場盛大的活動,報訊的電話就來了。那一刻,我腦 中一片空白,毫無意識地猛然站起。掛掉電話之後(我想,我那時的臉色應該不大好看),我和來客簡單說了一下剛剛發生的事。於是大家都覺得這場談話不好繼 續,是該離去的時候了。然而,他們還是認為應該拍幾張合影;其中一人說:「難得在北京和梁老師面」。後來,我在一個網站上看見這幀照片,原來這次會晤也 是值得他們發佈的新聞。

 

假 如,只是假如;你剛剛收到家人去世的訊息,你猜你身邊的人還會不會拉着你合照,並且綻出那種只會在照片之中出現的笑容呢?於是接下來的另一個晚上,當同桌 友人問我神情何以沮喪,精神有點萎靡的時候,我就懂得更詳細的說法了:「我的貓剛死,她是我看着長大的,就像女兒一樣」。結果舉座十來人竟然不約而同地發 出一聲乾笑。其實我是懂的,除了乾笑,也許真的不會有更加恰當的反應。知道別人近親去世,自然誰也笑不出來。但是對許多人而言,從一隻貓到一個家人之間畢 竟有着太大的距離,這段距離甚至使人尷尬;而笑,確是面對尷尬的條件反射。

 

對 於這種種情狀,我並沒有動氣。一來是因為我也要負點責任;不知何故,我總給人一種情緒穩定的印象,似乎無論出了甚麼事,我還是可以如常說話如常思辯。二 來,我那幾天都擺脫不了那種空白,彷彿無法參透「小吉死了」到底是甚麼意思。她死了?意思是她不再與我共存於此世嗎?那幾天我不可抑止地想像她最後倒在地 上的那一刻。她可有搏盡力氣地發出最後的哀鳴?抑或疲憊已極沉沉睡去?生命究竟是甚麼?那具躺卧的軀體分明就有小吉的樣子,但它比起之前還爬得起來的活物 到底少了些甚麼呢(或者多了甚麼)?

 

我再三強調她是我的「女兒」,可是我連這句話也不太敢自信地肯定。據說貓壽一載可當人七年,所以她走的時候已是不可思議的高齡了。想當初她出現時仍是隻未 開眼的小貓,五官不停流液,醫生說活下來的機會不大。長到後來卻居然比我還老。如果這叫父女,它又是種怎麼樣的父女關係呢?

 

她一直健康,即 便 到了臨終前的三個月,也還能吃能跳能跑能玩,表面看來與小貓無異。可是另一方面,我亦明白她早就不再年輕,根本是個老婦。至於我,雖然不比當年青壯,但又 遠遠不能說老,起碼算不上是白髮人送黑髮人。不是白髮送黑髮,難道這是很正常的壯年人給老人家送終?莫非一個女兒在十七年間就變化成了一個長者?在「年 輕」與「衰老」的概念之外,我當如是思維:這原是兩道平行生命之不可能的相遇。

 

在我不知道怎樣把貓和我的故事說下去的時候,德希達(Jacques Derrida)開始呢喃了,而且一說就是十小時,這篇講稿後來成書,英譯書名《The Animal That Therefore I Am》,我姑且把它譯做《動物,故我在》。

 

他 從一次非常典型的遭遇說起;那天他洗完澡,赤身露體地從浴室走出來,迎面就看見他家的貓端坐地上,抬頭注視着他。是的,他說是「注視」,那隻貓睜着大眼 睛,一動也不動地看着滿身水氣的裸體哲學家。然後德希達覺得羞愧萬分,迅速抓起一條浴巾圍住自己的下身。再過一會兒,他又生起另一股羞愧,那就是為了自己 的羞愧而羞愧。意思是為甚麼他要害怕在一頭貓前裸露呢?莫非他把貓當成人看了?他憑甚麼把貓當做是人,恥於在牠面前現出自己的下體?拿毛巾遮掩下體這個動 作可以算是對他人的基本尊重,但對一頭貓而言,以對待人的方式對待牠又算得上是一種尊重嗎?如果我們不應以待人之道待貓,那甚麼才是貓的方式?怎樣做才叫 做尊重貓?在人與動物的關係之間,「尊重」這個概念有甚麼意思?它裏頭會不會也埋藏了過重的人類色彩?

 

簡單地說,就在德希達與那頭貓四目交投的那一刻,哲學開始了。

 

動物深不可測,就算小吉和我住了十多年,我也還是搞不清楚這段關係的意義。有人說,我不應該用「養」去形容與貓的交往,因為它貶低了貓的地位,貓可不能當做 寵物。甚至連「牠」這個字也不能用,因為「牠」同樣是種小看了貓的稱謂。可是,你若真把牠當人,你又怎能侵犯牠的私隱,時時觀看牠如廁的肅穆表情;你又怎 能不顧牠的意願,隨手撫摸牠的柔順毛髮?

 

小吉之深,首先在於牠的眼睛。我無數次地與之對視,並且以我的方式理解它傳達的信息,或者將它看成 是種吻前的親暱,或者將它理解為不滿的抗議;然後我反應,用自己的鼻子輕輕點觸牠濕涼的鼻尖,又或許挪開身子不敢再在門縫邊偷眼望她。由於眼神的交會,我 和牠產生了種種互動,就像任何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一樣。然而,我仍然擺脫不了一股疑惑的情緒,因為我實在無法肯定那些眼神的意義,甚至不能百分百地確定貓之 「眼神」的存在。我怎麼知道貓眼的背後是甚麼?我如何可以確認牠正在用眼睛和我交流?那雙眼如此巨大,在牠的臉面上佔據了好大一塊的比例;它們漆黑如深 淵,吾人就算縱身一躍,亦不知何日見底。巴泰(Georges Bataille)好像說過:動物在我眼前展佈了一道熟悉的深淵。

 

動 物之眼令人着迷,自從伯格(John Berger)那篇經典的《動物之凝視》以來,不知有多少哲人在這一點上下過功夫;卻都不得究竟,不能徹底跳出人的範疇。即使德希達那十小時的演說亦不例 外,你看,他想的是:「我時常反問自己,你瞧,我是誰呢?例如在沉默之中,為貓之凝視所捕捉的那一刻,那個因赤裸而感到尷尬的我到底是誰?」念及動物,便 想到我是誰,此乃哲學傳統不可擺脫的慣性。

 

自古以來,我們定義人的方式便離不開動物,比方說「人是言語的動物」、「人是理性的動物」、「人 是政治的動物」、「人是使用雙手的動物」……。動物是哲學瞭解人類的背景,重點在於找出一種人類獨有而動物皆無的特點,然後拉開彼此的距離。換句話講,每 當我們使用「人是X的動物」這類表述去定義人類的時候,我們關心的其實都只是這句話裏的「X」,而非動物。雖然「人是X的動物」好像承認了人類首先是種動 物,但它的真正旨趣卻是要否定人類的動物身份。所以我們總是在那些「X」上頭大發議論,理性如何如何,言語如何如何,政治如何如何;至於那個被「X」隔開 的動物,我們則沒有太多的話可說,我們只能沉默。

 

難怪德希達要旗幟鮮明地宣告:「我是動物故我在」。因為在那林林總總的「X」之前,我首先 是個動物。面對小吉,面對那雙黑暗深邃的眼睛,我如臨深淵;我和牠的一切「交往」,一切「互動」,莫不都是我以為的交往與互動。我稱牠為「牠」,似乎那具 軀體之中有一位格;我對牠說話的時候以第二人稱喚牠為「你」,彷彿眼前真有一個能夠與我相互理解相互呼應的主體;這,豈又不是我一廂情願的投射?陷入這般思考,我們難免就要回頭追索「互動」「交往」與「對談」的意義,難免就要追到「位格」和「主體」的問題,歷經艱困,然後終於發現「我是誰」才是我最有資 格探討的課題。

 

熟悉的動物是親近的深淵,我每日徘徊在一道懸崖邊上,朝向未知的他者,既不知「牠」是甚麼,也不再能確定「我」是甚麼,此乃存在的臨界。那一雙沉靜的黑眼,我看着它,想念它,終於相忘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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