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帶領一群線上社工與在學社工的兩天工作坊中,跟參與夥伴們有很多討論與探索,其中一位社工系大二(?)的同學事後寫信給我,分享她對「助人工作者」的想法,想跟我聊聊我為什麼我說自己是用「劇場」來進行社會工作、為何我說自己某程度也是所謂「助人工作者」的一份子。

 

我想了想,把現階段自己的真心看法寫給她,紀錄如下:

 

我覺得所謂「助人」的概念可能要做一些釐清,但不是以現有的學術理論來定義,而是妳自己怎麼思考它。

 

幫助是什麼意思?誰需要妳幫助?為什麼妳覺得妳有資格/能力幫助對方?對方真的必須靠外人幫助嗎?對方的需求到底是什麼?急著想幫助別人的人真的了解對方的需求嗎?為什麼會有人想要幫助別人?幫助的方式有哪些?(已經在進行的、或還沒有人做過的...)。

 

我希望自己使用「助人」這個詞時可以很謹慎、很有自覺,因為我不希望自大地認為自己比別人「有能力」,所以我來「幫助」他們,好像只有我可以「給」出東西,而對方不行。但真的是這樣嗎?所謂「助人者」跟「被助者」的關係到底是什麼呢?

 

我覺得每個人的背景跟個性都不同,可能要先回顧自己的成長經歷,什麼樣的經驗讓妳覺得正向、成長、雋永、深刻,這些經驗跟別人與妳的互動有關嗎?如果是,這份互動關係是妳肯定並希望未來也能分享給其他人的嗎?也許從妳自身經驗開始回顧,妳會比較知道「妳自己」(而非課本理論)欣賞的「人與人互動」關係(注意:我刻意不使用「助人」兩字)是什麼模式。

 

我覺得廣泛、寬宏來說,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影響模式很多,只要能帶給彼此真實成長的提醒或刺激,都是一種彼此有緣的互相「幫助」。我期待的互動前提是,人與人彼此是平等、真實尊重的,我不希望「幫助」兩字變成很刻板的「我提供資源給你」的那種定義。

 

對目前的我而言,我很清楚「劇場」是一種讓人有緣份更接近自己、更解放自己、更靠近別人與社會的柔軟媒介 ,我對自己的所謂「助人」定義是:有意識地在我能力所及範圍內,提供劇場活動的刺激,「幫助」參與者保有自己的節奏速度,進入這種偏動態的活動中,在過程裡找到新觀點與新行動的可能性。

 

我覺得自己無法真的「給」什麼,只能幫忙提供、營造一種時空,讓它成為人們回照自身的可能(但也不會是絕對)。所以我是真的一直在自我提醒:別視自己是什麼了不起的人,我沒有比工作坊參與者懂更多,每個人在自己的生命經驗上都是專家,我沒有要來這邊幫助「你們這些人」,而是幫助營造一種時空,歡迎你們走進來,以自己的意願跟方式、速度參與其中。

 

至於妳問的「去哪裡當個助人者」呢?我的確認為有超脫「機構」的更多可能性。人生就是這樣吧,當妳的思考更深入本質、更寬宏了,可能性便無所不在,因為妳不再被世俗/主流/權威的定義給框架住,妳會慢慢對自己更有自信,也等於對世界更有自信(因為相信她有能量涵養各種可能),妳會越來越敢去嘗試妳想相信的方向。當然,這一定需要時間的醞釀與沈澱,我覺得以妳的聰慧與敏銳,妳會找到自己想探索的方向與場域的。

 

以上是我的回覆,希望不會太抽象,我們一起努力,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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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