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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已經12點40,非常累,眼睛都要闔起來。

 

回程路上突然明白在車上的那些隱微情緒告訴我什麼事,再加上這次事前備課、中間帶領、事後討論的過程,有一份歸納浮現腦海,想要提醒自己:關於「只....」與「不只....」這兩種描述的方式、內容、意義。

 

當我「只」看見一些面向,不代表對方就「只」是這樣,還有更多角度我沒機會看見,「不只」如此;

當我「只」聽見一些表達,不代表這是對方所有的思考,還有更多我沒機會聽到的聲音,「不只」如此;

當我「只」說出一些想法,不代表我就「只」認為這樣,還有更多我沒機會說出來、或還沒意識到自己已經連結到、或還沒整理好該怎麼說、或現在想要選擇不說的內容,「不只」如此;

 

而上述的代名詞「我、對方」都可以互相調換,道理不變。

 

接收到的訊息絕不代表一個人、一件事百分百完整的樣貌,也沒有所謂唯一「真相」,它遠比我們以為的更巨大。

 

在這世上,我們在有緣情況下發生各種相遇,當我們有機會接觸到某面向,在尚未更多接觸、認識、對話釐清之前,千萬不要一下子就因為有限的認識就下了判斷而動了肝火或給予評價,我們彼此尚未看到、聽到、說出的還有太多太多。

 

因此當我說了X而可能被理解成X-A,引起了一些波動時,我要練習接受,人永遠無法靠「辯護/辯解」試著「說明」自己,我們只能靠「活著」來呈現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如果別人把我說的話詮釋成X-A,那就X-A吧,我真正想講的永遠是X+B,因為永遠有一份未能講出的"B"部份。"B"就算沒被任何人理解,只有我懂也就夠了。

 

內在的想法不是為了向別人闡述才存在,它們是為了圓滿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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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