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死刑犯於昨天稍早在台灣不同地點遭處決。

我的信箱收到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寄來的信,一封沈重的聲明。

我自己仍在想:很多人堅持「死刑對於犯罪的嚇阻功用」,以及「降低犯罪的真正有效行徑是什麼」兩件事。

在槍決子彈射出、懲罰了犯罪人「個人」之後,政府、整個社會、所有家庭對於治安的責任,是否就告一段落、繼續「往前走」了呢?有沒有更進一步去思考、解決核心問題?

當社會上普遍支持死刑時,廢死聯盟的聲音顯得特別刺耳,承受被攻擊、被憎恨,堅持繼續提出死刑本身以外的上游結構才是犯罪問題核心的訴求,這需要很大的勇氣,以及長遠的視野(看得見他人暫時未能看到的面向)。

廢死在信中也分享了一首歌,我很喜歡,是呀,這些巨大壓力底下的努力,到底是「為了誰」呢?

 

Mr.Children_タガタメ(為了誰)

 

如果是李奧納多的成名作的話
剛才我已經把它給錄起來了
所以我們再多說些話吧
現在離入睡之前還早得很吧


現在抬頭看著這顆星星的
除了你和我 還有多少人呢
有的人在哭泣吧 應該也有人在接著吻吧


不讓孩子們成為受害者 也不讓他們成為加害者
快樂地在這城市裡生活 首先應該做些什麼呢
假使如果他們成為了受害者 或是加害者的時候
那我們又可以怎麼做
除了流下眼淚 哭腫雙眼
沒有別的可以做了嗎?


僅只能夠緊緊相擁
肩靠著肩擁抱
手握著手擁抱


左手邊的人 右手邊的人
在偶然的某個地方一定連繫在一起
那一邊都無法捨棄啊
我們是這樣生命與共的生物


潛藏在這世上的悲傷與憤怒
還會再出現很多次吧 還能夠繼續容許它發生嗎?
明天 如果天氣好的話去寬廣的公園走走吧
牽著你的手 帶著狗也一起走
什麼都別想地放心向前走


奮鬥 奮鬥
究竟是為了誰而努力
奮鬥 是誰 勝利?
是為了誰? 是為了誰?
是為了誰而努力?


不讓孩子們成為受害者 也不讓他們成為加害者
快樂地在這城市裡生活 首先應該怎麼作呢
假使如果他們成為了受害者 或是加害者的時候
難過掙扎過後可以做的
依舊還是 不厭其煩地
除了愛之外沒有別的


僅只能夠緊緊相擁
肩靠著肩擁抱
手握著手擁抱
僅僅只能 僅僅只能
僅僅只能相擁向前


奮鬥 奮鬥
究竟是為了誰而努力
奮鬥 是誰 勝利?
是為了誰? 是為了誰?
是為了誰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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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新聞聲明
死刑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

我們非常遺憾台灣政府於今天再次執行曾思儒、洪明聰、陳金火、廣德強、戴德穎、黃賢正六人死刑。這次執行似乎是肇因於人民對於台南割喉案等重大謀殺案的不安。但是,請容我們指出,早在250年前義大利犯罪學家貝加利亞就已經指出,死刑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國家逐漸放棄死刑作為ㄧ種懲罰的原因,更有研究指出,死刑的存在與執行反而會引發殘忍效應。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倘若真心的想要解決犯罪的問題,絕不能將死刑當為萬靈丹。消除犯罪是困難且需要許多配套措施的,死刑卻是最廉價且沒有效果的。

死刑不能嚇阻犯罪

許多研究指出,死刑存廢與犯罪率並無相關,嚇阻犯罪最有效的是迅速且正確的高破案率,以及迅速且立即的懲罰。如此想要犯罪的人才會因擔心被逮捕而收斂。迅速且立即的懲罰,才能有嚇阻的效果。

因此,在諸多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犯罪率也未見增長。犯罪的可能因素很多,包括前述的破案率、經濟情況、失業率、階級、人口密度等,死刑存否的影響力並不大,卻容易讓亂世用重典的迷思更加根深蒂固。我們所憂慮的,正是這一種不自覺的社會潛意識,誤以為使用暴力可以解決問題,誤以為任何人只要認為自己的理由正當,就可以殺人。以暴並無法制暴,暴力是一個期待和諧的社會所最不需要的,無論用哪一種形式來呈現、用哪一些理由來支持。

剖析台灣近19年的數據,死刑的判決數量以及槍決執行數量,跟重大暴力犯罪率之間,並非相關,甚至,在2006至2009年停止執行的4年間,暴力犯罪率顯著下降。這些事實可以說明,死刑與暴力犯罪率之間並無必然關連。

值得我們深思的是,台灣於2010年重啟執行槍決4人後,2011年槍決5人,也有16件死刑定讞,2012年迄今已有7件的死刑定讞,相較於其他國家,目前台灣的死刑,事實上是處於非常活躍的狀態,然而,我們卻沒有因此而感到更有安全感?

我們並非不負責任的僅僅主張廢除死刑,而是提出了一系列的訴求與配套(請參附件),讓我們難過的是,在簽訂了基本價值是反對死刑的兩公約後,我們的政府反而更加猶豫且消極。台灣的人民向來缺乏安全感,也因此廢除死刑並不是一條簡單的路,政府既然想與國際人權接軌,就應該堅定方向,一步一腳印的說服民眾、制定政策、穩步向前。執行死刑,是最不應該做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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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0年台灣死刑報告|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柒、結論與建議

台灣政府右手簽署兩公約,左手卻加速扣板機的速度。回顧2010年,我們看到血淚斑斑。但在2006年到2009年間暫停執行死刑的期間,犯罪率並未上升,在一些民間團體的努力及監督之下,被害人保護的議題、替代方案的措施都已經開始討論。但重啓執行後,大家關注的就只是「下一個該殺誰?」而真正重要的議題反而被排擠了。

我們認為,在社會未能達成共識之前,先暫停執行,擬定一段時間,例如五年或者十年,讓這段暫停執行的期間成為一個過渡期、觀察期與準備期。在暫停執行的這段日子裡,政府便應該就死刑的替代方案、被害人保護措施,監獄的教化功能等方面著手加以改善,另一方面也應加強與社會大眾的宣傳溝通。而社會大眾可以在這一段暫停執行的期間,感受一下沒有死刑的社會,撫平擔憂與焦慮,也可以更切身的觀察這段時間裡不執行死刑,治安是否惡化。世界上許多國家都以「暫停執行死刑」作為廢除死刑之前的一個過渡階段,台灣也應該朝向這個方向前進。

因此,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對政府的十項建議如下:

1.暫停死刑執行。
2.在暫停死刑執行期間,應提出「台灣邁向廢除死刑」的步驟、時程表及提出替代死刑的刑罰方案,並尋求社會共識。
3.加強被害人保護制度。
4.積極修法,包括(1)死刑判決由合議庭一致決為之;(2)最高法院針對死刑案件開言詞辯論;(3)死刑案件第三審要律師強制辯護;(4)修改赦免法;(5)及其它違背兩公約的死刑相關法令。
5.死刑執行訊息應透明,包括應事先通知家屬及公佈執行名單及時間;同時主管機關也應定期公佈死刑統計資訊,如死刑犯的性別、年紀、社經地位、是否為精神、智能障礙者、是否為累犯等;檢察官求處死刑、法官判處死刑的數據;被判處死刑的主要罪名以及犯罪率等統計。
6.邀請專家學者對法官、檢察官宣講與廢除死刑相關之國際趨勢,加強推動法官、檢察官的國際人權法教育。
7.加強、落實監獄的教化功能。
8.建置嚴格的假釋審核機制及假釋後的更生輔導。
9.改進待決死囚在監所中的人道處遇方式。
10.重新思考死囚器官捐贈的倫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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