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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跟G、M都談到這件事,也是我這一陣子在反覆回看的焦點。
我們通常是如何理解別人?又如何被人理解?
訴說?描述?列舉可被衡量的事蹟/數據/世俗標準?
而語言本身詮釋「意義」的侷限,加上人內心渴望被看見的複雜欲望,
讓我越來越覺得,
讓我越來越覺得,
我們認識的常常並不是一個人的真實,
而是對方希望被認識的面向。
當我在週遭喧鬧時沈靜,當我不走到光裡,當我在無聲中,
我本身的存在仍在,她真實地存在,一直都在,
就算別人不知道、沒注意,也沒關係。
我不需要向別人交待,也不需要焦慮會不會沒人懂我,
我正在學習,更安在地當每一個時刻的自己,
不是為了被看見,而是為了自己的真實走過。
我本身的存在仍在,她真實地存在,一直都在,
就算別人不知道、沒注意,也沒關係。
我不需要向別人交待,也不需要焦慮會不會沒人懂我,
我正在學習,更安在地當每一個時刻的自己,
不是為了被看見,而是為了自己的真實走過。
時時刻刻。
即「默默無名」卻無可抹滅的真實存在。
即「默默無名」卻無可抹滅的真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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