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幸運兒  
 
文/張娟芬 (知名人權作家)

(中國時報 90年12月9日)

 

收到公視記者蔡崇隆寄給我的《島國殺人記事2》,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兩年前他拍《島國殺人記事》,探討了蘇建和案漏洞百出的偵辦與審判過程,現在這片子居然有續集。居然有續集。幹。

信 封裡,崇隆附了一張紙條:「娟芬:蘇案的片子我沒有拜託過別人寫東西,因為從某個角度看,我覺得蘇建和三人已經自由了。但是盧正案我會拜託你,是因為雖然 盧正已死,但他的家人卻墜入烈火灼燒的地獄之中,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得到自由與愛。妳的一個字、兩個字,對她們都是一點一滴的甘霖。」

蘇建和、劉秉郎、莊明勳三人莫名其妙被關了十年,到現在頭上還是頂著一紙死刑判決,生死未卜,他們已經夠倒楣了;可是盧正案竟然讓他們「相較之下」變成幸運兒。

地獄之下,還有地獄。地獄的續集。

盧正案是這樣的。一九九八年,在廣告公司上班的詹春子被綁架,歹徒打電話向她的丈夫勒索五百萬。其夫報警,歹徒也沒有再打來,隔天詹春子即被撕票棄屍。警方在現場發現歹徒的指紋、毛髮、血液,並發現在案發當天,盧正的座車曾經到過詹春子的公司。

盧正到案後經過比對,發現指紋不是他的。毛髮不是他的。血液不是他的。他被判死刑。

盧 正的兩個姊姊始終相信弟弟的清白,開始奔走營救 。她們認為警方違法將盧正留在警局長達三十六小時,一定是刑求才會讓盧正不得已寫下了自白;盧正的獄中家書也是如此哭訴。警方的說法是當時並非「羈押」盧 正,僅是請他「協助偵辦」因此他是自願待在警察局的:「他自己不走的啊!趕也趕不走啊!」記者問:「這不太合常理耶。如果是他做的,他跑都來不及了;如果 不是他做的,他更沒有必要待在這邊啊。」警察回以冷笑。

盧家姊妹的營救行動引起了外界的注意,除了有監察委員介入調查之外,她們也考慮控告承辦員警刑求。
沒想到法務部偉大的陳青天,突然迅雷不及掩耳的批了執刑令,於九月七日下午執行槍決。當天早上兩位姊姊還不知情的去探望盧正,告訴他申冤大有進展,鼓勵他在獄中要保重……。到了下午,幾聲悶響,打在盧正胸膛的三顆子彈,使得蘇案三人成為幸運兒。

又是僅憑自白就定罪的案子,唯一與蘇案不同的是,盧正案並非「沒有實證」,而是「實證並不指向他」。
我 們都不認識盧正,或許無從判斷盧正品格如何、清白與否;但現場採集到的指紋、血漬、毛髮應做何解釋呢?此案如果不是真凶在逃,就是另有共犯,卻這樣急匆匆 的--趕在監委調查報告出爐前、趕在社運團體聲援前、趕在盧正家屬控告警員瀆職前、趕在真相大白以前--殺了盧正!國家的司法權與死刑令不 是用來實現正義,而竟然是用來「滅口」的。

兩年前,我看了蘇建和案的相關資料嘆道:「這真是個政治威權殘留下來的最後冤獄,經典的。 」

現在才知道那不是「最後」冤獄。那麼,讓我彎下腰來對你微笑行禮:「歡迎來到幸運島。在這裡,人人都是幸 運兒。 」


****************************************************↓

【島國殺人紀事2】  1~6 段影片   (感謝陌生人amorfire)


PTS-2010-0330-2200-島國殺人記事(2)盧正案 1/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2GEWapXVgk


PTS-2010-0330-2200-島國殺人記事(2)盧正案 2/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5pKXce7Svc&feature=related


PTS-2010-0330-2200-島國殺人記事(2)盧正案 3/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KjS09KK-v4&feature=related

 
PTS-2010-0330-2200-島國殺人記事(2)盧正案 4/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weOJLw2dOc&feature=related



 

 

PTS-2010-0330-2200-島國殺人記事(2)盧正案 5/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s2IHE81oQo&feature=related


 
PTS-2010-0330-2200-島國殺人記事(2)盧正案 6/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DU3ssFBnPs&feature=relate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林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