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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openbook/archive/2010/09/14/538698.html


▲ 顧玉玲演講風采。(周月英/攝)

 

⊙紀錄整理:佐渡守/影像提供:顧玉玲

 大家好,我是顧玉玲。我從事勞工運動大概20年時間,早期做本地勞工時,宜蘭並沒有大型產業,所以宜蘭的工人運動、工人組織,在台灣版圖裡其實是比較弱的,若沒有大型勞資爭議,基本上我們就不太往宜蘭跑。現在我從事比較多外籍勞工的工作,反而就常來宜蘭了。宜蘭有點像後花園,外籍勞工逃跑被抓到時,都會往宜蘭收容所集中。另一方面,我們岌岌可危的漁業,由於工作非常辛苦,薪水又不好,本地人投入並不多,沿海的南方澳、蘇澳,幾乎80%都被外籍漁工取代,所以每次一有爭議,我們就會到宜蘭來。

《我們》,不只是報導文學

 《中國時報》找我來談寫作,其實我有點戰戰兢兢。我真正的工作是社會運動的組織工作者,過去20年來,我在裡面投注了所有心力,寫作只是其中一小部分。這個題目命為「我的工運‧我的寫作」,將寫作擺在工運後面,很符合我的實際狀態。

 一般人對勞工運動的印象,常常就是上街頭抗爭,為的都是資遣費、加班費、基本薪資,好像工人就只為了要爭錢。但事實上,勞工運動有它更深層的意義。我們都知道勞動創造了最重要的價值,可是工人的位置似乎不受重視,他們被視為這個社會的底層。這不只反映在薪資上,還反映在文化上。許多工人文化被認為是不入流、膚淺、不重要的,因為我們所認定的主流文化通常唯美而精緻。可是我自己在基層裡頭,感受到他們豐沛的生命力,工人的膽識、對利害的盤算、對未來的規劃……,這些東西都非常精采而豐富。所以過去我一直跟很多工人在創造,看怎麼讓工人文化被重視、被肯定、被承認──它是一個有價值的文化。

 從變成一個作家說起。作為一個組織工作者,其實我也進行一些工人故事的書寫。2008年出版《我們》這本書,說實話,一開始是為了賺錢。因為台北市勞工局有個案子,通過的話,可以拿到40萬。我想,40萬好多喔!是我們協會一整年的房租耶,就趕快拼了命去寫,後來就出了這本《我們》。書中主要內容,是以外籍勞工的故事為主。書出版之後,受到《中國時報》開卷版的肯定,我就常被邀到大專院校去演講。但是,大家要我談的都是「報導文學」,於是我陷入一個困境。

 之前的主流文化與文學領域裡,看不太到農人、漁民、工人、雛妓……這些社會底層的故事。25年前陳映真先生創辦了《人間》雜誌,藉由記者到各地採訪,把故事帶回來,才開始有所謂報導文學。當我要去談報導文學的時候,覺得很困難。報導文學必須設定主題,必須談到報導者與被報導者之間的關係……等等。可是我分明沒有這個過程,我沒怎麼去採訪,我不是跑到一個偏遠地區,然後把故事帶回來。基本上20年來,我就一直跟這些人生活在一起,我們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一起抗爭,一起承擔成敗的不確定。後來我就自己將它重新命名,叫「我在場」的紀錄。

 1987年我20歲,恰巧是台灣解嚴那一年。解嚴之後,有一點想法、有一點反對意識的人,才有機會到不同的運動體系裡頭,日日夜夜跟很多的工人相處在一起。解嚴確實讓社會開始有些鬆動。婦女運動、勞工運動、環保運動……,整個騷動不安的社會出現。當時我對社會好像有點意見,我覺得有些東西不對勁,所以我在那年開始參與一些社會運動,也讓我重新去想,我可以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相較於戒嚴時期抗爭就要被抓去關(包括宜蘭一些早期的民主運動前輩的經驗),到了我們那一代,大概沒有這樣的工運危機,我成為社運的參與者,甚至它成為我身家性命的一部分。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直接到報社的工會擔任祕書,跟工人一樣領薪水,直到現在,社運一直是我20年來的專職工作。那個時代給了我這個條件,讓我這樣的記錄者,跟早期的《人間》雜誌不一樣。我們不需要變成記者,其實我們就參與在裡頭,看到、觀察到,然後自己也被改變。

 我一直覺得,創作力絕對是個人與生俱來的重要能力。我們都有表達的慾望,可是現在它好像被限縮在某些專業者(例如歌星、作家)手中,他們壟斷了整個創作,因為他們比較會寫、比較會唱。可是我們平凡老百姓也有一肚子想說的話啊,我們好像無以用一種被認可的形式表達出來。現在網路上有更大的發表空間,我看到越來越多年輕人,他們懂得參與這個、參與那個,他們都在進行「我在場」的書寫。過去的年代,我們只能透過編輯的篩選看到新聞,現在網路上有各種不同書寫方式,打破過去被發行體制、被媒體所壟斷的空間,把不同的現場帶到我們眼前,讓「書寫創作自我表現」這件事,回到每一個人身上。

 


▲ 這是環亞飯店工會的罷工。現在罷工越來越少,因為大家知道經濟不景氣,會影響包括工人運動要往哪裡走,都是很大的問題。

 


▲ 1993年,斷手斷腳的工傷者開始走上街頭。例如雪山隧道,大家都說開通了很好啊,可是沒人想到在雪隧裡,死了40個工人,這些人的血肉性命,我們怎麼看待它?這些我們稱為「經濟內戰」,斷手斷腳的工人,藉著運動開始對社會說話。

 


▲ 我這幾年處理較多外籍勞工的問題,他們也不太有機會對社會發聲。

 


▲ 更多的集結,各式各樣的社會底層。包括我們越來越覺得活不下去了、小孩學費太高了,然後健保費又一直上漲,整體的社會問題到底在哪裡?

 


▲ 一次一次的遊行,甚至可以激烈到對抗整個國家體制,這些東西背後都有些道理。很多人說,幹嘛這麼激烈呢?何不坐下來談?事實上,所有的抗爭正是為了逼使官方坐下來談。當弱勢者用他的身體做激烈抵抗的時候,都已經是走投無路的最後一搏。而且辦一個遊行,要花很大的力氣,絕非一天一夜,可是最後呈現在媒體上的,可能只有三秒鐘,目的就只是為了逼使官方坐下來談。

 


▲ 「樂生運動」一開始遊行了幾次,抗爭了幾次,可是媒體完全不管。後來很多年輕部落客在網路上寫他們「我在場」的故事──他們到樂生療養院看到的大樹、看到的院區、看到很多阿公阿嬤的生命故事,主流媒體才開始看到它所象徵的意義。

 

你可以看得不一樣嗎?

 一開始會想寫下這些故事,是因為主流媒體大部分都是政治新聞,弱勢者的抗爭不太被聽到,於是我們覺得不如我們自己來寫。不過自己寫也得面對一些問題──「你可以看得不一樣嗎?」例如我看到很多熱情的大學生,他們問報導文學要怎麼寫?他們都很希望寫,也去參與了一些運動。可是有一點很重要:「你看見了,可是不一定看得懂;你聽見了,不一定真正聽進去。」有些東西還是跟個人的生命經驗有關,那個理解是有限制的,不是說充滿熱情跑到底層就能寫出真相來。其實我們終究是這個社會的產物,主流的觀點和價值怎麼作用在我們身上,是很明顯的,所以我們有限的知識跟常識,要扣合那個生命的歷史經驗。

 舉例來說,2002年的RCA(美國無線電公司)抗議事件。阿姆斯壯登陸月球已經60年了,當年這個歷史畫面是RCA轉播的,由此可知RCA當時富可敵國。60年代第一波全球化,RCA第一個選擇到台灣,並於1969年在桃園設廠,全盛時期有兩萬多個工人。當時想進RCA要高中畢業,進去之後有空調什麼的,那一代女工,對於能夠進去都非常得意,覺得自己是萬中之選。可是沒想到20年後,RCA離開台灣,改到大陸、泰國去設廠了。留下來的是,這些女工一個一個發現自己得了乳癌、鼻咽癌、大腸癌……,有一千多人。RCA離開了,女工們打拼了20年之後,本以為她們可以拿到退休金,可是RCA關廠了,拿不到了。

 各位知道勞工保險裡的「殘廢給付」,我們常說,這很像賣肉錢,因為斷一隻手或腳,都有不同「標價」。可是對工人來講,這很重要,當遭受劇烈損失時,至少還有最低限度的保障。我問各位,男人命根子如果挫傷,在勞保條例裡,是算殘廢的;那女人的子宮如果切除,算不算殘廢?也算殘廢,可是45歲以下才算、45歲以上不算。為什麼呢?因為勞保覺得45歲以上的子宮「不能生小孩了,有什麼用?」可是男人的命根子,有的30歲就不行了啊,它會檢查你還行不行嗎?由此可知,勞保體系有一套不同的「性別標準」,來決定你值不值錢。女人的乳房拿掉的話,在過去的勞保條例也是不算的,因為它覺得乳房跟勞動沒關係。但事實上我認識很多女性,切除乳房還是會影響勞動力(包括手會無力,因為淋巴腺的關係)。

 我舉這例子,是要解釋RCA的女工出來抗議,為什麼她們要戴口罩。想像中,社會運動會戴口罩的,大概都是蒙受「社會污名」的人。例如性工作者、早期的同性戀、或愛滋病患。可是得癌症出來抗議需要戴口罩嗎?我們的RCA女工,已經經歷過好幾十場的抗爭,從來沒戴過口罩,一直到我們要去勞委會爭「勞保條例乳房切除不算殘廢」的前一天,半夜三點有人打電話給我說,對不起我們明天有些人不來了。為什麼這樣子?原來她們覺得這個場合,會讓大家知道,我的乳房切除了、我的子宮切除了,而這個社會對一個沒有子宮或乳房的女人,會認為你不是完整的女人,所以她們覺得很丟臉。我跟她們在一起相處一兩年了,可是連我都沒有意識到這個社會污名的壓力,對她們來說有這麼大。後來,我們決定第二天所有人通通戴口罩,不管男的女的。

 我講的「能不能看見?能不能聽見?」指的就是這個。不是你跑到工廠裡,人家就會嘩啦嘩啦把生命故事通通翻給你看,而是你能不能近身看到她的恐懼、擔憂。有的擔憂是說不出口的,如果你不是那個切除乳房的女人,你根本想都想不到。你必須靠得夠近,才會知道一些隱藏的東西,而不是一般的報導。

 包括性工作者的除罪。我自己也承認,在台北接觸公娼這個個案的時候,我受到很大的衝擊。20幾歲時,我們充滿理想,覺得這社會不公義,但我們也沒有想過,女人販賣她的性,是我可以接受的事嗎?早期的公娼大多來自貧窮家庭,她們有來自礦工的家庭、經商失敗的家庭、職災的家庭。她們是俗稱的「賺呷查某」,可是她們「賺」的,是給一家子「呷」。故事一開始都是悲情,直到我們很熟很熟了,才從這些公娼阿姨口中聽出,其實她覺得過去30年來,能撐起整個家,讓她覺得很驕傲。但這驕傲可以對社會說嗎?「我做為一個娼妓,養了整個家,我很驕傲。」說不出口的。這個社會覺得你怎麼去做這樣「見笑」的事情。我們抗爭時,在市場裡就被很多民眾吐口水,說你們這麼丟臉還好意思出來抗爭。我們不是鼓勵大家從娼,也不是說從娼是一個好工作。但假如一個弱勢者有更好的選擇,何必從娼呢?她選擇了這個工作,而這工作受到很多欺負,包括警察抓人、嫖客白嫖等等,我們要去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把這行業廢除掉(明明廢不掉),讓它地下化只會讓她們受到更多欺負。(不過我坦承,這爭執很大,各位可以保留你的想法,也許可以再討論)。

 


▲ RCA關廠後,得了乳癌、子宮癌的很多女工,在抗爭前臨陣退縮,我們才意識到,原來社會污名的壓力這麼大,所以抗爭時不管男的女的全部戴口罩。

 


▲ 這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通通是大學生,沒有一個是性工作者。性工作者的遊行我們都弄得很熱鬧,因為她們過去都被弄得可憐兮兮,要翻轉這個污名,只好花枝招展。但是對很多性工作者來說,社會的友善程度還沒有大到可以讓她們站出來說我是娼妓,所以必須由其它女性來替代。

 

自我縮小了,承載的空間就放大了

 作為一個組織工作者,這會決定我的書寫;有沒有機會靠得很近,也會決定我的內容。我要選擇哪些東西來寫?絕對是經過我主觀的盤算。去年我去香港書展演講時,有位香港作家問我:「你在書寫過程中,把自我縮小了,可是自我很重要啊,如果縮小了,如何看清楚你自己?」其實他指的是作家唐諾在《我們》序文中所寫的一句話──他覺得作者的自我縮小了,所承載的空間就大了。我自己還滿喜歡這個形容。我們從小知道,某些小學同學被淘汰掉,去做黑手了,去美容院學美髮了,這些朋友會離我們越來越遠;而一路經過高中、大學聯考的人,就懂得在這競爭遊戲中,自己必須拼命往上爬。我覺得在這個以自由競爭為主軸的社會長大的人,大概自我只有太大,不會太小。我們都不用擔心失掉了自己,我們太重視的就是自己了。我們一直在強調個人主義、累積個人條件跟財富,只怕我們其實沒有機會去看到別人。

 參與社會運動之後,才讓我有機會回頭看到自己身邊千絲百縷的關係。因為參與了社會運動,我才回頭認識我的母親。她也曾經在工廠裡工作,她也曾經擺路邊攤,她的勞動歷程是怎麼樣?她一路把我養大,裡面有些什麼意思?說實話,這一代小孩子不太去想這個問題。我覺得,當我有機會去看懂身邊人跟我的關係時,我的那個自我看似縮小了,可是我才更清楚它站在哪裡。而不是一個無限膨脹的自我,你看不到跟別人的關係,那也相對是一個比較虛無跟中空的自己。這是我在書寫中想到的。

 用文學的形式,呈現一個生命故事的時候,還有一些其他的空間。例如文學裡有創造的部分,我要那麼忠於這個故事嗎?在寫《我們》的時候,我盡可能不做虛構的部分,但是後來也在想,選擇哪些片段、哪些真實,其實也是經過我主觀的選擇。而且有一些話,我好像也不一定要說得這麼白,因為文學的閱讀群眾自有他的創造力,他在閱讀過程中參與了創造,所以把話都說得很白,好像也不盡然必要。這讓我想到,上街頭去抗議、拿麥克風辯論,跟使用文學說故事,是不同的載體。我應該讓文學有更大的空間,不一定完全拘泥於那個所謂的真實,這是我作為一個寫作者,後來所思考的。

 


▲ 我們在街頭各式各樣的抗爭,其實都是創作。為了引起主流媒體注意,我們得做很多行動劇,包括原住民如何從原鄉呈現他們的故事。最重要的是怎樣把文化背景,用很快的時間呈現出來。過去20年台灣社會運動在街頭做了很多的創作,但這些創作可能一閃即逝。

 


▲ 我們甚至到總統府前倒垃圾。台灣的政策越來越向財團傾斜,而政府是不是看到這些弱勢底層的聲音?為了表達這樣的不滿,我們做了這樣的呈現。其實做這些,我覺得遠比寫一本書難多了。

 

說故事,自有「召喚」的力量

 有機會使用「說故事」來表達意見,還是滿幸運的一件事。我經驗到這麼多複雜的故事,經驗到這麼多精采的人生。文學的力量,跟抗爭的力量很不一樣。我還是覺得抗爭很重要──在抗爭中人們激發他們的創造力;在抗爭中人們知道站在一起可以共同找到力量,去對抗本以為對抗不了的勢力;在抗爭中人們開始看到我跟別人的關聯。我覺得抗爭是最好的社會教育。可是對我而言,說故事,讓我看到文學的「召喚」力量。寫了這本書之後,很多讀者來信,分享他們自己生命中的經驗:例如有人提到他小時候父親去沙烏地阿拉伯做農耕隊的經驗;有人會跟我談他高中時每天等公車都會遇到一個外勞去買菜。在緩慢閱讀的時候,人生命中這些經驗被召喚出來,他對這個議題的認識,就會跟抗爭不一樣。抗爭召喚的是我們的正義感,覺得怎麼這麼不公平?可是發洩一下也許就過去了。然而閱讀召喚的生命經驗會讓我們思考,會回到你跟別人的關係上,這是我自己所意識到的文學作用。

 關於「受害人」和「行動者」。我們在過去(包括寫這本書的時候),很多人都會以為內容可能會很悲慘。我們確實遇到很多很悲慘的故事,可是偏偏我沒辦法寫哭哭啼啼的受害者,因為事實上不是這樣。我從事勞工運動以來,看到很多工人從來不是一個單純的受害者,把他當做一個受害者,就會弱化他的力量、覺得要保護他。社會上會有一種運動的救援路線,就是要來救這些例如受暴的婦女。可是我的經驗恰恰不是這樣,我覺得每個人都有能耐,只是這些能力有沒有機會被承認、被看到、被表現出來。我們後來使用了一些文化的素材,包括攝影班、寫作班(後來發現寫作壓力太大了,因為他們都覺得「我寫得不好啦」,「我不會寫啦」),我們也使用繪畫作為媒介,讓他們來表達自己。

 




▲ 1996年,那時台灣社會很少看到「工人傷害」這件事,所以我們找一些攝影師合作,在台北敦南誠品的安全島上弄了很大型的攝影展,讓來往的人群「被迫」看見這些受傷的人。我們希望發揮恐嚇的作用:「你要看到啊!你現在看到了,你站在台北最昂貴的地段上,可是這些大樓、馬路,其實背後都付出這麼多死亡或受傷工人的血,你怎麼可以把它當做不重要呢?」

 




▲ 台灣這麼久沒打仗了,可是每年還是持續有幾千個工人死掉、幾萬個工人受傷,這件事情是不是國家大事?早期的工人運動其實就是在做「揭露」這件事──幫本來就存在可是大家根本沒看見、主流媒體也不打算讓我們注意到的這些事,讓它們被揭露、被看見。我們用黑白照片這種文化素材呈現亡者、家屬,將這件對很多人來說,因為太沉重,只想撇過頭去的事實,透過一種文化的方式,讓大家開始可以接受。

 


▲ 後來我們也讓一些工傷者自己畫畫,讓他們用繪畫來表達自己。左邊是一個17歲在台塑廠打工的學生,她的手被機器輾斷了,20年後她畫了這幅畫,表達她內在很大的憤怒,有些國外畫家看了都覺得生猛有力。後來她在協會認識在沖床廠斷掉另一隻手的男性,他們結婚了,右邊畫的是結婚典禮。

 


▲ 這是RCA的女工所畫,她失去了乳房。用繪畫來表達踩她的人是誰?是工廠而已嗎?還是包括這個不肯認定她們就是職業災害的國家政策?

 






▲ 這是一個外籍配偶,她的老公在修房子的時候掉下來死了,所以她畫了急救的過程。因為她難以用口語來表達,所以她就開始畫畫。後來她申請到台北市政府的以工代賑,每天凌晨到塔城街公園掃地,她畫了非常多塔城街公園,包括流浪漢。她跟這些流浪漢變成好朋友,連搬家時這些流浪漢都來幫她。我們看到她所敘述的公園是那麼美麗活潑充滿熱情。畫到後來,塔城街公園的區長,就幫她買了一些油漆,讓她把整個塔城街公園都畫起來,現在那些畫都還在那裡。

 






▲ 一個斷了一支腳的工人。他們都是沒有學過畫的人,當我們用各式各樣集體的創作來表述的時候,他們就會有精采豐富的表達。表達生命裡頭比較深層的、無法言說的控訴。

 


▲ 台北101大樓前有七塊漂亮的大磚,近看會發現上面有一個個人名,那是曾經參與建設世界最高大樓的所有工人名字,總共有一萬多個。為什麼台北101這麼有良心,設這個紀念碑?大家記得331地震,讓5個工人從101的鷹架上掉下來摔死了。當社會職災零星發生時,大家沒感覺,可是當它集體出現時,大家非常震驚。因為這個大悲劇,我們要求立紀念碑,他們本來不願意,覺得在人來人往的shopping mall前面很晦氣。後來才退而求其次,讓所有工人的名字都寫上去。有趣的是,紀念碑上一萬多個「工人」名字,最前面4個,卻是馬英九、陳水扁、胡定吾跟陳敏薰。官方、資方也變成勞動者(你會承認嗎?)呈現很大的矛盾跟落差。

 

你捍衛什麼價值?

 另外我想談的是,我在書裡呈現的,不只是外勞,我也呈現了雇主、被照顧者的故事。我記得有次我去師大演講,一個社工系的女學生對我說:「這樣很好啊,你應該有多元觀點,你不能只站在工人那一邊。」多元,現在成為流行字眼,他們這一代什麼都講多元(多元文化、多元教材……),可是這麼多元也讓她很困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大家都有道理,該怎麼辦呢?

 但對我來說,一點都不困擾。我覺得「多元是視角」,站在不同位置你會看到不一樣的東西。但你還是要有「是非」,這個是非不是你絕對是對的或錯的,你一定會看到自己有「立場」,這無法迴避。我從事勞工運動20年,很清楚我的立場就是「站在工人這一邊」。但我也不會說所有個別的勞資爭議,工人都是對的。也有很多工人會騙我們、很多外勞會說謊;也有很多老闆在這資本主義競逐的體系底下,戰戰兢兢,疲於奔命。這個我都知道。我的意思是,面對個案,你要去看到真相。但立場我站在工人這邊,是因為我很清楚目前的社會條件,大部分的好處都給了資方,而工人相對一無所有。我選擇站在他這邊,也只不過讓他力量稍微墊高一點點,都還不太有用,因為我只是民間團體。有時候我們還會拉勞工局硬要站在工人這邊(還滿難的,能夠依法行政我們就偷笑了)。我在說的是,你站在哪裡、你現階段選了什麼立場,你自己要面對。不可以說我是公正客觀的,我認為那不老實。

 

弱勢是處境,不是本質

 維持現狀就是讓受害者繼續是受害者吧。我們搞工運有時會搞得一肚子火,你明明知道有的人等不了,等一天、死一個,可是你又非等不可,因為力量不夠大。我們也發現好像非慢不可,因為人們要互相看見沒那麼容易,非常非常的難。20年前我年輕時,覺得只要很多人投入社會運動,這世界就會改變。後來發現不可能那麼快的。漂亮跟不漂亮的女孩一起走出去,漂亮的就會佔盡好處,你要讓漂亮女孩去體驗不漂亮的處境都很難。去讓一個優勢者體會身處弱勢者的處境不容易,不是良心突然靈光一閃就懂了,這需要一個很長的對話過程。

 而且最重要的,弱勢是「處境」,不是本質。不管是工傷者、性工作者、外勞,人們說這是弱勢運動,可是弱勢不是說他本來就很弱,而是很多人被放在這個結構裡頭,被迫身處弱勢。例如外籍勞工,因為語言的障礙,也因為他們不是選民,沒有選票,所以政治人物修法不會考慮他們。我們如果期待改變社會,應該先改變它的權力結構,讓拿麥克風的人,不要總是那些政治人物,那工人什麼時候才有機會講話?過去我們只有透過集體的力量,花很大力氣去遊行抗爭,才能稍微爭取到像這樣的麥克風。如何讓說話的權利改變過來,是過去我從事社會運動最重要的事情。懷著一些夢想,覺得這社會應該要變成這樣或那樣,有時反而會變成一種傲慢。因為你自視比較正義、比較進步。後來我很怕這種人,因為很難對話。

 

外勞不只是勞動力

 還有對「歷史厚度」的理解。舉例來說,現在很多人去過越南,他們會說那個國家比台灣落後30年,會覺得越南人比較懶散,不像台灣人很勤奮,所以我們比他們進步。可是回頭看越南的歷史,台灣上一次經驗戰爭是65年前的二戰,而且不是打在台灣島。但是1975年越戰結束,距離現在才30幾年,而且那時美軍用世界最高科技不斷轟炸越南8年,將所有公共設施、水庫、電力、鐵路……全都夷為平地。所以也不過近30年,越南才從一片廢墟中慢慢爬起來,能夠變成現在這樣已經非常了不起。帶著這個歷史的厚度去理解越南,他們是比較懶惰嗎?恐怕不是的。

 我們對左鄰右舍其實都很不了解。我們所謂的全球化、國際化,說穿了就是美國化,國際化就是英語化,我們對世界的理解,大概就是對美國的理解。我們都知道美國現任的總統是誰,連前一任的布希家裡養了一隻狼狗也知道。可是你知道越南的事嗎?你知道全世界哪個國家離台灣最近嗎?菲律賓最北邊的島,距離台灣最南端才52.8公里而已,比台北到宜蘭還近,可是我們對菲律賓認識嗎?我覺得最恐怖的事情在於我們不在乎、我們沒興趣,我們對東南亞這些國家沒有好奇心。大家知道胡自強的女兒胡婷婷,曾經演過《BJ單身日記》裡的泰國人妖。我要講的是,在西方人眼裡,胡婷婷是台灣人或泰國人有差嗎?在西方人眼裡,整個黃皮膚的人種都差不多。可是我們的眼睛都看著美國,看不到東南亞這些人,而他們現在有將近80萬人在台灣了。我們常在講多元文化,這個社會越異質化,對一個進步城市越有發展,它是一個正向的力量,如果我們繼續保持對他們沒興趣、沒有好奇心的話,我覺得那是非常可惜的。

 


▲ 外勞不只是勞動力。這是移工詩文交流活動的現場。

 




▲ 多元文化與異國節慶。做這些無非是讓個別的外籍勞工,除了工作之外,他們的文化習俗可以在這裡完整出現。

 


▲ 外勞好厝邊,二手衣物交換活動。

 


▲ 社區派對。

 


▲ 在地交流:防疫/義診。

 


▲ 在地交流:掃街/美髮。

 


▲ 肢體解放訓練。

 


▲ 移工寫作班。

 


▲ 移工攝影展。所有的外勞不管再怎麼慘,一定人手「二機」:手機跟相機。因為再怎麼說,到了台灣就是「出國」,總要拍些照片回去。這些他鄉異國的人,因為語言不通,所以我們就辦了攝影班,讓他們自己拍照,說他們所看到的台灣。

 


▲ 移工攝影展。他寫道:「在這萬國旗裡頭,你會看到菲律賓的國旗嗎?我跟你賭100塊,絕對看不到。」整個亞洲除了日、韓跟中華民國,萬國旗上面都是歐美系國家,沒有東南亞。

 


▲ 移工攝影展。她寫道:「你注意到這個鑰匙嗎?它從來不能拿下來。」意思是雖然我有自己的房間,可是任何人隨時都可以進來,我沒有隱私。這是大部分外籍勞工的情形,半夜房門也不能鎖,我們遇過很多案例,例如阿公半夜連續去性侵。

 


▲ 移工攝影展。她說:「當我生病的時候,雇主叫我戴口罩,怕我會傳染給他們。可是當他們感冒的時候,他們不會戴口罩,不會擔心傳染給我。」

 


▲ 移工攝影展。她說:「Garbage time,這是我一天當中最喜歡的時間。」倒垃圾其實只有十幾分鐘,可是那段時間會遇到同鄉的人,可以講一下母語。

 


▲ 移工攝影展。她說:「掃把跟畚箕,禮拜天在休息。」這個外勞來台灣兩年多,從來沒放過一天假。她來參加攝影班,一個月才一次,是老闆(真的對他不錯)開車送她來上課,三個小時之後,再開車過來接她走。老闆不放心讓她自己出門,是因為怕她逃走。所以她拍了這張照片,說這些掃把禮拜天可以休假,可是她不行。

 


▲ 這是我們2007跟2009年的遊行。這個遊行的訴求好卑微,「我要休假」──不是周休二日,而是全世界的工人在100多年前就爭取到的七天一休。可是在台灣,我們還有17萬家庭內的外勞,是一天休假都沒有,而且是合法的。難道老闆很壞不讓外勞休假嗎?其實不是。國家把看守外勞這件事,交到雇主手上,我們政策規定,你一旦請了這個外勞,他跟你是綁在一起的,萬一外勞休假逃跑,這個老闆要受到國家的處罰。很多家庭很擔心,只好把外勞鎖在家裡,也不讓他用電話。勞雇雙方都是這個政策下的犧牲者。

 


▲ 我們的遊行也有一些被照顧者來參與。這些人都是多重障礙,外勞要是一天不在,他們連上廁所都沒辦法。他們說:「以前沒有請外勞,我可以申請『喘息服務』,社會局會聘用居家服務員來照顧我,一個月有幾天,可以讓原來照顧我的家人休息一下。可是請了外勞之後,國家不提供喘息服務了,所以外勞就沒辦法休息。」這是很奇怪的政策,台灣女人需要休息,外籍勞工不需要?這也造成許多外勞因為長期無休,而出現殺老闆各種奇奇怪怪的事(我自己起碼就經手三起這樣的案例),而且都是勞雇關係很好的,都是因為沒有休假,最後瘋了。

 

結語

 在勞工弱勢運動裡,我從一個個人主義者,開始學會一點點群體的力量,開始學會一點點眼睛不再只是看著自己。我們從小對反抗這件事,並不支持。若會支持,都是支持「英雄式」反抗。解嚴之後,我們某種程度會崇拜那種對抗權威坐牢30年的英雄人物,我們會覺得這種人好像台灣社會欠他什麼,我們肯定他,就給他一張選票,可是那都是一種交換關係。

 我覺得,對抗強權相較之下不是那麼重要,反而是我們根本沒有學會跟弱勢者平等共存,還沒有學會條件好的人跟條件相對不好的人攜手並進,一起要求政策改變。例如我們看到身心障礙者,我應該要扶他過馬路呢?還是這樣會傷到他的自尊?這些事情其實我們都不太知道怎麼做。你想做個有愛心的人,都不曉得要做到什麼程度,所以平等的對待關係,真的不容易。

 舉例來說,我的第一份工作在《自立晚報》(現在不存在了)。早在戒嚴時期,它已經是勇敢的報社,裡頭的記者也都很有英雄氣概。解嚴之後,我們成立了台灣第一個報業工會,我是工會的祕書。那時候工會開會,工人說印刷廠通風不好、噪音很大,需要耳塞,需要增加通風設備,以前提出要求都沒有用,跑社會線的記者知道了,說:「噪音居然超過標準,怎麼可以?我明天就去跟社長講。」這件事情就解決了。另一次,撿排廠加班費有問題,又有記者說:「這種事情太不應該了,我來寫勞資爭議的協調單。」很快的,這事也解決了。但那之後,我們的撿排阿伯、打字小姐、印刷廠的工人,慢慢的就越來越不說話,甚至不來開會了。他們說:「開會幹嘛呢?我們講話也沒人家講得好,這些交給記者就好了。」我們的記者很生氣,說這些工人都不為自己的權益著想。但是,這些很有愛心的、勇敢對抗強權的記者沒有發現,他們的能耐跟條件太好了,所以在集體做決定的過程中,使這些工人慢慢成為被他們保護的對象,而不想出來為自己爭取,最後工會就整個萎縮了。

 我們沒有讓條件好跟條件相對不好的人,一起決定怎麼「集體」行動。條件好的記者不要直接去找社長,有時候可以慢一點,因為用個人能耐解決工會的事情,會讓集體變得不重要。什麼方式做事最有效率?就是權力,但是如果我們總是把希望寄託在權力身上,那也不要社會運動了,今天找立法委員幫我們解決事情快得多,可是弱勢者,就會永遠是弱勢者。

 「讓更多人有機會說話,來解決事情。若解決不了,就一起面對結果。」過去多年來,我看到許多「看似弱勢」的處境,但是很多人身上都有自己的力量,只是沒有被社會看見。讓這些力量被表達出來,就是我在書寫、創作的過程裡,一直想展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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