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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最近,我才意識到「行動」原來可能是一個曖昧的詞—我認為的「行動」與別人認為的「行動」一不一樣?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定義、標準、實踐程度,就算彼此的本心與出發點都是美善的,但當談論「行動」的面向落在彼此不同的象量時,孰好孰劣、孰積極孰消極、孰強孰弱、孰正港孰假仙....容易變成一場難解的紛戰。

堅持自己前方的理想,堅貞不移,是實踐者該有的基本特質,不過如果執意堅持質疑誰的行動比較進步或激進,誰的行動比較站在前線或顯而易見,我自己覺得那實在是件很累的事。

每個人的特質都不同,有各自的狀態與一定的侷限,我比較欣賞的期待是:每個人都「有心」參與社會,而且每個人都能以「最適合自己」的方式參與社會,而不是一味要求「所有人」都「一定」要怎樣怎樣才行。

正如同,常常聽到有人不欣賞「一人一故事劇場」,因為他們看見它「只」服務安全範圍裡的個人感受,但讓我每每不解的是,為何不反過來思考:如果一人一故事劇場可以把「個人感受」服務好,那麼繼續專攻加強是必須的,因為這就是它被發展出來的原始核心,但其實不需一味地去批評它或唾棄它,反而可以思考如何以一人一故事劇場的此項特質為基礎,進一步去發展它的更多可能性—無論是台灣在地化的轉化調整、型式的再思考與創新、或是與其他劇場類型的結合(以促進社會公共性的藝術傳達)....。

(試問:有沒有哪一種劇場型式是「全能」的,可以達成所有的理想目標?有沒有哪一種劇場型式只有「好處」而沒「不足之處」?兩年前在執行文建會案子時,我請教資深前輩:「社區劇場好像可以帶來很多優點,可是它有沒有缺點?」我知道這是一個奇怪的問題,但我必須去思考它。我認為每種事物被發展出來,都有其擅長或專攻的領域,如何要求它「全能」?應該去積極思考的應該是如何去發展、補強其不足,而不只是光在那邊批它、貶它。)

我自己一直到現今,都無法毫不保留地說「我很喜歡Playback」,因為我很清楚我個人特質與它的某種磨擦,某程度來說,學習Playback對我個人來說是充滿衝突的,而且我也總是無法不對它的某些本質懷抱問號。但,在此時此刻我個人心目中的民眾劇場實踐道路上,Playback是一個可運用的親切媒介,我看見它可以做得好的部份,我也看得見它的侷限與不足,不過我希望透過持續的親身投入與實踐,在Playback既有的本質基礎上,去慢慢摸索出它對於我自己、對於社區朋友、對於觀眾、對於社會性的種種連結。當初我還住台北時,吸引我加入「知了劇團」的最大關鍵因素,就是因為小魚提出的「實驗性」,是的,除了對playback原有的本質持續練習之外,如果可以視情形把握各種實驗的機會,也許我們可以看到playback在台灣發展的更多可能性。

我多麼希望「非我族類」意味的應該是一種行動「路線」與「風格」的差異,而非徹底的立場畫分。如果我們信仰著一樣的終極精神價值觀,只是過程中我們用不同的方式去接近它,那麼我由衷希望我們必須看得見彼此的「必然」不同,然後在各自臭味相投的群體中,專心為我們願意也有能力的實踐方式努力,而不是一直看輕、不屑其他類型行動者的存在價值與意義。

每次提到劇場在社區裡的應用,「聆聽」各種聲音、「接納」彼此的不同,是很常被提出的面向,我希望這些不只是口號,或不只是存在於「社區劇場課」裡的精神,而是可以更廣泛地在現實生活中的各種互動關係中,被實踐。

最後,還是要回到自己,我希望自己可以成為一個既堅定卻也柔軟的人,對自己的理想可以有強大的信仰,卻也能不忘記柔軟地,學習如何看見、理解、接受與自己風格不同的其他人,從彼此身上的優點學習,而不是輕易畫下「非我族類」的界線。

 

堅持是必要的,但柔軟地接受每個人的不同也是必須的,除非對方的行動已侵犯到公共權益、正義或私人人權。


P1040135.JPG

(世界上每個人本來就不同,如何要求大家都要一樣?多樣性的行動風格可以組合出不單調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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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