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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民眾劇場與台灣民眾劇場(現以社區劇場為潮流)在實踐上的最大差異,在於前者以「表演」為主,透過演出進行意念及訴求的發聲與促發;後者以「工作坊」為媒介,促進民眾之自覺、培力、社會參與。

 

兩地在民眾劇場發展脈絡、民族性、及實踐路徑上的差異,形塑出兩地實務工作者的不同特質:韓國民眾劇場的朋友,以團體工作行程為主軸,對於身體的訓練、劇場藝術性的鑽研、表演面向的多功及彈性運用,擁有令人讚嘆之功力;而台灣社區劇場的工作者,多為個體工作者,擅於發揮與不同民眾工作時的敏銳與對等態度,並擁有省思對話的習慣與高度能力,開放地迎接任何與彼此互相看見、連結的碰撞機會。

 

韓國民眾劇場跟台灣劇場的演出如此不同,讓我不禁反思:台灣劇場演出與一般觀眾的距離有多遠?身體的訓練在劇場裡可以呈現多強的力量?傳統表演文化對於集體與個體性的凝聚及再現,其實緊密相扣;「傳統」對我而言究竟是什麼?我離我的文化與根有多遠?我想做的民眾劇場工作,與我自己的「傳統」可以有什麼關聯及必要性?還有,一個優質的劇場藝術作品,在同文化與跨文化之間具有的傳播效能,可進一步帶來更大之醱酵交流效益。

 

另外,也正因在對韓國民眾劇場的提問中,我看見台灣工作者實踐社區劇場所堅持的珍貴精神與態度。我們的反省力與對「平等、開放」的省覺,有助我們在這條路上時時檢視調整,讓自己與所有一起工作的社區夥伴,獲得更多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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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